全校各培养单位:
2024届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即将开始,请各学院做好大学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,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:
1.研究生档案材料的收集。按照各相关部门的通知,领取大学档案材料,主要内容如下:



2.制作“原档案”目录。“原档案”是学生入学时由研究生院收集并转交至档案馆的档案材料,包含本科及本科前的全部档案,根据省人才最新要求,高校毕业生需要制作全部档案材料目录归入到档案中,我校核查工作具体流程如下:
(1)在附件3下载“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清单(硕士/博士空表)”,可填写学生姓名、学号等信息制作电子版并打印纸质目录后加盖学院公章带到档案馆,也可打印空表,现场手动填写,依据实际材料制作目录。5月20日-6月10日致电档案馆对应指导教师预约时间,携带纸质目录和订书器(建议将高中材料、本科材料分别钉在一起,以防零散材料丢失)并派学生到档案馆依据档案实有材料填写目录。
(2)在附件5“2021级研究生、2002级研究生”中筛选各培养单位的学生名单(整条复制)粘贴到空表中,原有顺序不变,三年制、两年制和博士(含延毕至本届能毕业学生和定向生)分别制表,现场核对档案材料与此表记录是否一致,如不一致用红笔修改,党团材料重点核查,如入学转档时已抽出正式党员和团员材料,现场归入档案中,并在目录清单做好记录,硕士期间入党转为正式党员的,在转递研究生材料时一并归入和记录。
(3)制作“原档案”材料目录同时领取和填写空档案袋,填写档案袋封面可参考附件2样例,有意愿机打档案袋封面或不干胶粘贴学生信息可领取空袋,与研究生档案一起转交。
“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清单”是我馆依据省人才提供样表,根据我校档案实有归档材料调整并制作的,此表在我省第一次启用,请仔细阅读参考附件3目录填写要求和填写样表。
3.研究生材料的整理和装订。
(1)研究生材料全部领齐后,将每名学生的档案材料汇总在一起,先左对齐,再上对齐,用订书钉在左上角将档案材料订在一起(正式党员材料为单独档案袋,不用装订),排列和装订顺序如下:(a)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(b)授予硕(博)士学位审批表(c)毕业研究生登记表(d)授予学位通知(e)攻读硕(博)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(f)研究生成绩单(g)研究生学籍卡片(h)奖励材料(如有)(i)学籍异动材料(如有)(j)正式党员档案袋(如有),装订后相对应地装到每名学生的档案袋中,整理和装订后的材料详见附件1。
(2)正式党员材料封口盖章后,直接装入档案袋中,并单独转交两份正式党员名单,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章。
(3)退学学生的档案已经自取或者邮寄的,如有大学体检表等材料未取的,请自行转交给学生,此部分材料不再转交档案馆。
4.做好档案材料详细记录。下载附件5“2024届毕业生档案材料明细表”(硕士/博士空表),在附件5“2021/2022级研究生”中选择各培养单位的2024届毕业生档号、学生姓名、学号、培养单位、专业,粘贴到附件5硕士(空表)中,粘贴时原有顺序不变,三年制、两年制和博士(含延毕至本届能毕业学生和定向生)分别制表,按照领取的毕业生档案的实有材料填写“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目录清单”(研究生部分),按照“原档案”目录填写前三项“原档案+原档案(正式党员)+原档案(入团志愿书)”部分,加盖学院公章,与研究生档案材料一起转交至档案馆,填写后的表格详见附件5样表,转档时一式两份,辅导员与档案馆老师核对后签字,双方各自保留一份。
5.考取博士研究生同学的档案的处理。考到本校博士的,在明细表“备注”项标注“黑大博 **学院**专业”,并且用铅笔在档案袋右上角注明“黑大博 **学院**专业”(考取的学院和专业);考上外校博士的,仔细阅读调档函内容,如有“在档案袋封面填写或剪贴”等要求的,请完成填写或剪贴工作。
6.延毕学生档案材料的处理。延毕学生的全部研究生材料暂时不转档(包含转递通知单和党员材料等),制定一份“遗留档案名单”,详见附件6,此部分档案暂时不能邮寄,待材料补充齐全方可邮寄。
7.填写“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”。在附件7下载并填写“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”(空表),根据各级人才机构要求“档案邮寄单位名称”不可填错,填写错误需要重发,甚至退档。如果各学院需以纸质形式通知学生档案已邮寄,或者要求收取档案邮寄单位回执单,请使用附件7“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”(三联表)。
8.转交电子版“档案接收地址”。统计毕业生档案的邮寄地址,制成电子版“档案接收地址”Excel表格,以班级为单位(顺序不要调整)在附件4中粘贴学生姓名和学号到空表附件8中,移交时间为6月12日-6月18日。具体填写内容如下:



表格填写的具体要求:
(1)根据邮政EMS公司的要求,“档案接收地址”、“档案接收单位”、“档案接收部门”、“接收部门电话”、“学生手机号码”,五项必须全部填写。
(2)到机关、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,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;到非公单位就业的、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,转递至就业创业地(须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)或户籍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;暂未就业的,转递到户籍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。各地人才机构地址可以参考“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-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”中查询,或参考附件9的全国和黑龙江省各地人才机构档案转递地址。
(3)“档案接收地址”与“档案接收单位”必须一致,“档案接收地址”必须将省、市、县、街道、门牌号填写齐全,如果是县级市需要将上级所辖省市一并填全,例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尚志大街5号。
(4)毕业生在7月中旬可搜索“黑龙江大学档案馆”微信公众号,在“业务办理”-“毕业生档案”中查询邮件编号后跟踪查询是否到档。
填写完的电子版档案邮寄地址的样表可参考附件8,学籍异动等特殊情况的在“备注”项填写,如考公务员留档、降级、黑大研、党员等。
9.转档。根据就业工作的总体安排,6月20日-6月28日为研究生档案材料的转档时间,转档前请提前与档案馆工作人员电话联系,转档时,辅导员老师和档案馆负责老师共同完成原档案和研究生档案合并。
10.各学院转档时须准备的材料如下:
(1)研究生档案(含已填写并加盖公章的“黑龙江省高校毕业生档案目录清单”和“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”)(按照档案材料明细表顺序排列)
(2)毕业生档案材料明细表(一式两份)(横板打印)
(3)正式党员名单(一式两份)
(4)延毕学生档案名单
如有不详可致电档案馆。
联系人:杨 杰 86608301
赵秀艳 86609260
学校办公室(档案馆)
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
